.项目名称:宜昌点军区21年度变更调查项目。
5.采购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及部省市关于2021年度变更调查的相关要求,完成点军区2021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调查(互联网 在线举证)、举证以及变更上报数据库、汇总各类数据等工作。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必要的数据采集设备和交通工具,按照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开展调查,按时优质完成202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6.完成时间:根据自然资源部、省厅2021年度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要求,在部和省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调查和上报工作。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1磋商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需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2.领取方式: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领取地点: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305室(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99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305室(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99号);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
2.磋商地点: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305室(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99号)。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
七、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99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
或微信/手机: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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